高斌
   長沙市岳麓區一輛校車墜入水塘,11人死亡。
  據7月13日《新京報》報道,7月10日,長沙市岳麓區含浦鎮乾子村一輛載著8名幼兒、2名幼師、1名司機的校車墜入水塘,無人生還。11個生命逝去,悲傷籠罩乾子村。
  @曹偉:“奪命校車”留給世人的不只是一個令人心酸的結局和破碎的校車,還有一連串對校車運行的質疑。譬如,校車是用面的改裝,這樣的校車,當地教育部門憑什麼讓其上路行駛?校車駕駛員的聘任有嚴格的標準,為何一個經驗不足的駕駛員會被成功聘任?事故現場,路窄彎急,水塘旁邊沒有任何阻擋物,這樣的路面為何無人問津?
  @張立美:校車安全是一個非常龐大的系統工程,不是說噴上了黃漆,就代表校車安全了。加強校車安全和監管,必須從車輛到駕駛員以及駕駛過程進行全方位監管。
  @苑廣闊:一輛改裝的、根本沒有校車資質的車輛天天跑在路上接送學生,教育部門為何視而不見?該車嚴重超載一倍還多,交通部門為何視而不見?
  @李世榮:為什麼校車安全管理總是落不到實處?錶面上看,是監管不力,但實際上根本原因卻在於《校車安全管理條例》存在制度性漏洞,在於沒有具體的監管要求和嚴厲的責任追究制度,比如條例中只有加強監管這種原則性的規定,而對如何監管、監管的頻次、檢查結果如何公告等都沒有具體而明確的要求,這無疑讓地方及相關部門不作為有了可乘之機。
  @馬進彪:校車升級改造之後,監管部門不能休眠,校車的配備或升級改造並不意味著一切已到位,只有監管部門常態化制度的到位才算及格。
  (文稿統籌:高斌)  (原標題:校車安全短板究竟在哪兒)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xf92xfgcaj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