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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問責
  南都訊 廣州越秀警方昨日通報,越秀區建業大廈火災造成1層至25層不同程度被燒毀。目前,黎某(男,60歲,廣州增城市人)等5名建業大廈火災事故相關責任人員因涉嫌消防責任事故罪,已被越秀區公安分局依法刑事拘留。黎某為大廈管理方負責人,其餘4人為大廈管理人員。截至到昨日下午5時,現場勘查和清理工作還在進行中,暫未發現人員傷亡。該案正在進一步偵查中。
  今天是深圳光明新區“12·11”火災事故16名遇難者的“頭七”。昨日,記者從省安監局獲悉,深圳市光明新區“12·11”火災事故5名相關責任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,這5人均為榮健農批市場管理人員。深圳市和光明新區組織人力、物力全力做好安撫和救治傷員工作,5名受傷人員已有1人出院,其他4名受傷人員住院治療,傷情好轉,均無生命危險。16名遇難者的身份已全部確認。廣州、深圳地區讀者詳見AⅡ疊讀本  (原標題:廣深各有5責任人被刑拘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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